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文件
九三陕发[2009] 第43号
关于转发九三学社中央《关于开展第 21届中国
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活动的通知》
各市委(工委)、社省委各专门委员会:
社中央定于11月8日至15日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联合举办第21届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活动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之际,本届活动紧密围绕“弘扬科学,关注民生,发展公益,促进和谐”主题,希望社的各级组织努力开展既有正确政治方向、思想内容健康,又深受群众欢迎并具有时效的活动。一是开展建国6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活动,开展以弘扬和平理念,赞颂建国以来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及构建和谐社会、促进社会进步为内容的系列活动。二是深入社区、深入群众,动员全社的科技工作者、社会工作者在内的各界人士为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社会和谐及缓解群众实际困难做实事、好事,开展扶贫帮困、助学助残、健康义诊、医疗卫生科普讲座、科普展览、社区服务等以励志为主题的社会工作爱心特别行动系列活动。三是开展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,根据各自特色举办科学、和平、文化系列展览活动。
现将社中央[2009]5号文件《关于开展第21届中国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活动的通知》转发你委。请你们遵照社中央通知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组织社员开展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。并请在11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(文字材料、电子版)以及活动照片报送社省委科教部。
联系电话:87277673 传真:029—87277581
电子邮件:93shk@163.com
联系人:闫建华、赵彩惠
附件:社中央《关于开展第21届中国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活动的通知》
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
2008年10月12日
主题词:活动 国际科学与和平周 通知 签发:刘斌
抄 送:主委 副主委 秘书长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
发 送: 各市委会(工委)、社省委各专门委员会
附件:
九三学社中央社会服务部文件
九三中社发[2009]5号
关于开展第 21届中国
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活动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委员会社会服务工作部门:
第21届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的举办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,举国欢庆和平稳定,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、谋发展的重要时刻。为此,经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等主办单位商议,决定于11月8日至15日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联合举办第21届中国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活动。社中央号召社各级地方组织积极参与第21届中国“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(简称“和平周”)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题
弘扬科学,关注民生,发展公益,促进和谐。
二、要求
1、社的各地方组织要认真组织,突出特点,务求实效,举办活动应布置“第21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”字样的横幅。
2、请省级组织负责汇总木地区社组织在“和平周”期间举办活动的文字材料及照片,并填写“和平周活动情况表”。
3、请省级组织于12月15日前将“和平周”活动有关材料报送社中央社会服务部(文字材料请附电子版)。
4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“和平周”活动与“百名专家乡村入学堂”活动有机结合。
联系人:马树林、陈旭洢
电话: 010一82553566 82553598
传真: 010一82553564
E—mal: swww93.gov.cn
九三学社中央社会服务部
2009年9月22日